
1.5促进多学科的发展 民族识别工作是一项极为浩大的工程,众多学科包括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等、众多领域包括理论为专长、实地考察为专长等都参与其中。工作过程中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现实情况,自己的理论假设不断得到实践的检验。经过民族识别工作之后,很多参与者在日后成为各学科的骨干和带头人。它就像一场战争,无形中培养了既会理论又懂实践的军事将领。 2对民族识别工作的评价 2.1依据客观且操作可行 民族识别工作的理论基础是斯大林的关于民族的定义,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书中对民族的定义做出科学的界定: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3]到目前为止,民族还没有一个为大家公认的定义,斯大林的定义全面可操作,应该说采取这个定义作为基础是可行和有效的。加之前苏联与新中国同是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有民族识别的经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根据中国的实情和各民族的实际情况而不断调整,具体表现为:第一,工作组成员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和多层次,从多角度证明,能极大提高得出结论的可靠性;第二,重视每一种可能性,只要有特定历史上的特定经济生活、语言文字、文化特征、民族意识等的共同体,都有可能是“民族”,并且认真地进行求证。 2.2整个过程缜密而严谨 民族识别工作从开始到完成对56个民族的确定,历时四十余年。这漫长的四十年并不是整体工作量的简单衡量,而是一个不断反复、不断认识、不断修正的过程,确保得出的结果更加可靠,将主观臆断的情况降到最低。四十年的时间里,工作人员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以时间为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用文献资料、口头传说、语言文字等各种资料,综合运用各种学科方法进行分析整理。第二个阶段为实地考察研究,对不同民族的不同的支系进一步识别,然后进行归并。第三个阶段为综合前两阶段的资料全面对某些族体进行恢复、更改和合并。 2.3实践标准可行 实践标准来自四个方面,即民族特征、民族意愿、民族的名称与历史和就近认同。民族特征即为可以区别不同民族的各种特征,比如分布地域、族称、历史渊源、物质和精神生活等。民族意愿即必须尊重本民族人民的意愿。[4]民族的名称与历史标准特别强调民族的名称,包括自称与他称,弄清楚自称与他称以及它们的历史渊源对最后的民族认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就近认同指的是有些民族形成和发展的轨迹清楚、但有些民族却在长时间的与其他民族交流融合过程中使得这些轨迹很不清楚,对其民族身份的认定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工作人员就本着民族团结的原则,把相互近似即语言基本相同、特点相似、地域相连、经济生活联系密切,并且有认同意识的尽量认定为一个民族。这些原则是民族识别工作人员在长期工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标准,各标准相互补充,使得工作能顺利进行下来。 2.4民族特征侧重合理 对于民族定义的各种特征中,民族学家最终选取了语言特征为最主要的特征。选取语言特征有它的合理性,因为语言谁都在说,相当于人类本身特征的外延,而且很多群体还有自己完整的一套语言文字体系,即使没有文字,不同的群体在语言方面多少都会有不同的地方。如果选取宗教,有一大部分群体是没有宗教的,也有很多群体宗教是相同的。如果选取文化,文化的范畴太大、太模糊,难以进行实际操作。当然语言也不是万能的,有些时候区分性还不是太强,当出现区分性不强的时候就可以参考其他特征。总之,语言特征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可以选取的最合适的中心特征。 3民族识别工作的问题 3.1受到民族识别之外因素的影响 在20世纪50年代,民族识别工作的前期,统计汇总上报的民族名称达400多种,这明显超过了中国境内实际的民族数量,我们也不排除数量的增多是因为同一个民族有不同的支系和不同名称的可能性。有一点是肯定的,民众上报的积极性很高,难道仅仅是为了户口本上把“民族”一栏修改一下吗?工作人员以民族团结为根本,非常重视上报的每一种情况,加之就近认同的标准和民族识别的困难让本来不是少数民族的汉族群体看到被认定的可能性。人都有想生活得更好的动机,确定了少数民族身份后将得到政府更多地照顾,而且能当家做主成立自治区。[5]但是,国家财政被错误地运用于这些群体后,比他们更加贫苦的群体却得不到支持。 3.2忽略底层人民的声音 虽然民族识别工作历时40年之久,但是1965年之前就已经大体认定了53个少数民族。可以说民族识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深入的调查。通常采用的方法就是找当地的上层人士做访谈,询问一些基本信息,比如民族的自称与他称、语言、历史等。大体确定信息后究竟认不认同确定的民族身份也只能与当地的上层人士商议。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体的生活依旧贫苦,改善的幅度与全国经济发展程度严重不符,真正收益的还是民族群体中的“上层人士”,也就是说各种民族优惠政策成了少部分群体攫取利益的工具,这显然有违当初民族识别工作的目的。选择性地听取某一小部分人的声音而忽略了大部分人的声音是形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3.3参照系選取不合理 民族识别工作的匆忙使得工作人员只能以某个典型的被公认的民族群体为参考,来确定其他群体是属于这个群体的支系还是不属于这个群体。比如,当时以凉山彝族作为确定某个群体是否为彝族的标准,可是彝族不仅仅只有凉山彝族还有新平彝族,这样操作造成识别不准的情况,因为凉山彝族并不一定能代表“真正”彝族这个群体。最好的做法是多选取几个彝族群体,并且随着识别工作的开展不断把已经确定的彝族群体加入到已有的样本中来,这样才能使已有的彝族群体越来越接近真正的彝族总体。 麻城教育网 http://www.machengedu.cn